第五十九章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循声望去,只见康诺伊伸手拦住了两个人的去路。
一个是马杰。
而另一个站在马杰身旁的男人,正是《热血无赖》的游戏主角——沈威!
沈威,出生在香江,十多年前跟随母亲与姐姐一起移民米国,最终考上警校,成为旧金山警局的一名警官。
这次被调回香江,是为了执行卧底计划,伺机渗透并捣毁新安义这个全香江最大的社团。
之所以选中沈威,当然是因为沈威的身份背景,更加容易取得马杰和温斯顿的信任,从而打入新安义的内部。
另一方面,也是沈威的个人意愿。
他要回来报仇!
因为,他的姐姐沈咪咪,就是被狗眼害死的!
当然,这些秘密,除了沈威自己之外,只有林清知道...
略显宽大的牛仔裤、藏青色的夹克,再加上那桀骜不驯的表情,舍我其谁的凌厉眼神,像极了某位战狼和甄子弹的结合体。
正当林清打量着沈威之际,马杰正在努力向康诺伊介绍着沈威:
“他不是外人!他也来自老区,跟我们一样。红星小学,还记得吗?我和这个家伙一起长大的。”
听到“红星小学”这个熟悉的名字,坐在桌旁的温斯顿,眉头一挑,随即开口道:
“老区?点解我唔记得你?(为什么我不记得你)”
“我度假去了,刚刚回来。”
说完,沈威用肩膀撞开了挡路的康诺伊,走上前来:
“听阿杰说,你在招人。”
“阿杰说的?”温斯顿瞥了一眼旁边的马杰,看不出喜怒。
有些得意忘形的马杰,这才反应过来,连忙解释道:
“不不不,大佬你是没见到啊,刚才我们在来的路上,遇到了狗眼的马仔,阿威一个人打了十个...啧啧啧,那场面!”
闻言,林清嘴角微微一翘。
一个打十个?
还真就叶师傅呗!
“哦,是吗?”温斯顿眉眼一抬,淡淡地表示疑惑。
“他们袭击了我们,看来你需要更好的帮助。”
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暗指其他小弟不行。
尤其是康诺伊。
因为,沈威在说这话的时候,视线毫不犹豫地看向他。
康诺伊虽然鲁莽,但是,他不傻。
“丢你楼某!”
骂完,他立马转头对温斯顿说道:“大佬,我不喜欢这个扑街仔!”
然而,温斯顿并没有认可他,而是唤醒了过去的回忆:
“啊,沈威...我想起你了!你有个姐姐,对吗?”
“是,咪咪。”沈威点了点头。
“咪咪,沈咪咪...我记得她,她跟狗眼拍过拖。不得不说,她真的很正点...”
顿了顿,温斯顿站起身来,接着问道:“她现在在哪儿?”
这时,一直在留意着沈威的林清,从他的眼中,看到了一抹转瞬即逝的悲伤与愤怒。
“她死了。”
“噢,对不起...那么,一个打十个,哈?”
说话间,温斯顿缓步逼近沈威,嗓音渐渐变得低沉:
“你是真的不怕,还是疯了?”
面对温斯顿的咄咄逼人,沈威一步都没退,面不改色:“你可以试一试。”
似乎非常欣赏沈威的狠劲,温斯顿嘴角一扬:
“哼,走着瞧...”
顿了顿,他便转头看向康诺伊,吩咐道:“康诺伊,记得我们在夜市的麻烦吗,你可不带沈威一起过去看看。”
说完,他不忘抬了抬下巴,似乎在暗示着什么。
康诺伊心中了然,点头应道:“我知道了,大佬。”
说罢,他便迈步向着仓库后门走去。
在路过沈威的时候,不忘用肩膀撞了一下他:
“跟我来!”
马杰本来也想跟过去,却被温斯顿叫住:
“阿杰,等一下!跟我再多说一些,关于你这个朋友的事情...”
然而,没等马杰说完“沈威小时候用笔戳狗眼,救下自己”的故事,从后门外,突然传来了几道清晰的惨叫声!
温斯顿与林清对视一眼,便不约而同地起身,走向后门。
推门而出,温斯顿正好看到了茶楼后门的空地上,手下几个马仔,正双手撑地,挣扎着爬起身来。
而沈威与康诺伊,则是一副摆好姿势,准备好好打一场。
见状,温斯顿瞬间明白了自己的试探,得出了结果。
只见他眉头一皱,立马喝道:
“喂!你们在搞什么?!”
看到温斯顿也出来,本来打算亲自教训一下沈威的康诺伊,立马收回架势,装作乖巧的样子:
“大佬,我们闹着玩呢...”
正当他用眼神威胁沈威配合自己之际,异变陡生!
伴随着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一个戴着爵士帽,身穿黑背心的小胡子男人,带着六七个小弟,从巷道走了进来。
“温斯顿,我的老朋友,见到你真高兴。家里一切都好吗?”
看到来人,温斯顿也在林清和马杰的陪同下,顺着后门的楼梯,来到了空地上。
“你想点(怎样)啊?狗眼!”
帽子男,正是新安义的另一个红棍,翡翠帮的老大,狗眼!
“温斯顿,我只是过来和你谈一谈,看在老交情的份上。”
“出来混,求财而已啦,以和为贵嘛。我们可以平分夜市,我们都是新安义的兄弟,都是成年人了,没必要闹不和...”
说话间,狗眼也注意到了温斯顿身旁的林清和沈威。
“这不是北角最能打的靓仔清嘛!”
听到自己的外号,林清嘴角微微一抽,但还是保持着冷酷的表情。
“其实,你这么能打,干嘛要跟着温斯顿,整天小打小闹呢。过来帮我忙,他给你多少,我给你双倍!”
当着温斯顿的面前挖墙脚,狗眼真的是一点面子都不给这个昔日的老朋友。
而林清的回答,也是非常不给面子:
“你还不配!”
闻言,狗眼表情一愣,表情不由阴鸷了几分。
当他的视线移到沈威的脸上时,觉得有些眼熟,不由问道:“噢,这个是新来的?”
借由林清扳回一局的温斯顿,心情不错,随口给他介绍道:
“他是阿威,还记得咪咪吗?你第一次帮大嘴李泡的马子?”
“噢喔,咪咪!”狗眼双眼一亮,“我当然记得,第一个帮我舔吉尔的马子嘛。那又怎样?”
此话一出,身后的小弟,非常机灵地淫笑出声。
见状,沈威不由攥紧了拳头,眼神顿时变得锐利了不少,迈前一步,沉声道:
“我还是第一个刺伤你的人,记起来了吗?”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感受到从沈威身上传来的杀气,狗眼不由后退半步,举起双手,往下压了压:
“哇哦,怎么回事,阿威!不用这么大火气吧?”
顿了顿,狗眼面露淫光,故意说道:“我当然记得你。老实说,我得道歉,你的姐姐确实让我爽了一把。”
话音刚落,沈威按耐不住内心的愤怒,恨不得立马上前将狗眼一顿暴揍。
可是,有人抢先一步:
“放你吗的屁!”
话音未落,一旁的温斯顿脚下跨前一步,正好制止了沈威的下一步动作。
温斯顿也不是善茬,伸手指着狗眼,恶狠狠地强调着:
“平分?夜市是我的,少华和仓库是你的,这是社团早就分配好的。所以,你从哪里来的,就滚回哪里去!”
一个是马杰。
而另一个站在马杰身旁的男人,正是《热血无赖》的游戏主角——沈威!
沈威,出生在香江,十多年前跟随母亲与姐姐一起移民米国,最终考上警校,成为旧金山警局的一名警官。
这次被调回香江,是为了执行卧底计划,伺机渗透并捣毁新安义这个全香江最大的社团。
之所以选中沈威,当然是因为沈威的身份背景,更加容易取得马杰和温斯顿的信任,从而打入新安义的内部。
另一方面,也是沈威的个人意愿。
他要回来报仇!
因为,他的姐姐沈咪咪,就是被狗眼害死的!
当然,这些秘密,除了沈威自己之外,只有林清知道...
略显宽大的牛仔裤、藏青色的夹克,再加上那桀骜不驯的表情,舍我其谁的凌厉眼神,像极了某位战狼和甄子弹的结合体。
正当林清打量着沈威之际,马杰正在努力向康诺伊介绍着沈威:
“他不是外人!他也来自老区,跟我们一样。红星小学,还记得吗?我和这个家伙一起长大的。”
听到“红星小学”这个熟悉的名字,坐在桌旁的温斯顿,眉头一挑,随即开口道:
“老区?点解我唔记得你?(为什么我不记得你)”
“我度假去了,刚刚回来。”
说完,沈威用肩膀撞开了挡路的康诺伊,走上前来:
“听阿杰说,你在招人。”
“阿杰说的?”温斯顿瞥了一眼旁边的马杰,看不出喜怒。
有些得意忘形的马杰,这才反应过来,连忙解释道:
“不不不,大佬你是没见到啊,刚才我们在来的路上,遇到了狗眼的马仔,阿威一个人打了十个...啧啧啧,那场面!”
闻言,林清嘴角微微一翘。
一个打十个?
还真就叶师傅呗!
“哦,是吗?”温斯顿眉眼一抬,淡淡地表示疑惑。
“他们袭击了我们,看来你需要更好的帮助。”
这句话的潜台词,就是暗指其他小弟不行。
尤其是康诺伊。
因为,沈威在说这话的时候,视线毫不犹豫地看向他。
康诺伊虽然鲁莽,但是,他不傻。
“丢你楼某!”
骂完,他立马转头对温斯顿说道:“大佬,我不喜欢这个扑街仔!”
然而,温斯顿并没有认可他,而是唤醒了过去的回忆:
“啊,沈威...我想起你了!你有个姐姐,对吗?”
“是,咪咪。”沈威点了点头。
“咪咪,沈咪咪...我记得她,她跟狗眼拍过拖。不得不说,她真的很正点...”
顿了顿,温斯顿站起身来,接着问道:“她现在在哪儿?”
这时,一直在留意着沈威的林清,从他的眼中,看到了一抹转瞬即逝的悲伤与愤怒。
“她死了。”
“噢,对不起...那么,一个打十个,哈?”
说话间,温斯顿缓步逼近沈威,嗓音渐渐变得低沉:
“你是真的不怕,还是疯了?”
面对温斯顿的咄咄逼人,沈威一步都没退,面不改色:“你可以试一试。”
似乎非常欣赏沈威的狠劲,温斯顿嘴角一扬:
“哼,走着瞧...”
顿了顿,他便转头看向康诺伊,吩咐道:“康诺伊,记得我们在夜市的麻烦吗,你可不带沈威一起过去看看。”
说完,他不忘抬了抬下巴,似乎在暗示着什么。
康诺伊心中了然,点头应道:“我知道了,大佬。”
说罢,他便迈步向着仓库后门走去。
在路过沈威的时候,不忘用肩膀撞了一下他:
“跟我来!”
马杰本来也想跟过去,却被温斯顿叫住:
“阿杰,等一下!跟我再多说一些,关于你这个朋友的事情...”
然而,没等马杰说完“沈威小时候用笔戳狗眼,救下自己”的故事,从后门外,突然传来了几道清晰的惨叫声!
温斯顿与林清对视一眼,便不约而同地起身,走向后门。
推门而出,温斯顿正好看到了茶楼后门的空地上,手下几个马仔,正双手撑地,挣扎着爬起身来。
而沈威与康诺伊,则是一副摆好姿势,准备好好打一场。
见状,温斯顿瞬间明白了自己的试探,得出了结果。
只见他眉头一皱,立马喝道:
“喂!你们在搞什么?!”
看到温斯顿也出来,本来打算亲自教训一下沈威的康诺伊,立马收回架势,装作乖巧的样子:
“大佬,我们闹着玩呢...”
正当他用眼神威胁沈威配合自己之际,异变陡生!
伴随着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一个戴着爵士帽,身穿黑背心的小胡子男人,带着六七个小弟,从巷道走了进来。
“温斯顿,我的老朋友,见到你真高兴。家里一切都好吗?”
看到来人,温斯顿也在林清和马杰的陪同下,顺着后门的楼梯,来到了空地上。
“你想点(怎样)啊?狗眼!”
帽子男,正是新安义的另一个红棍,翡翠帮的老大,狗眼!
“温斯顿,我只是过来和你谈一谈,看在老交情的份上。”
“出来混,求财而已啦,以和为贵嘛。我们可以平分夜市,我们都是新安义的兄弟,都是成年人了,没必要闹不和...”
说话间,狗眼也注意到了温斯顿身旁的林清和沈威。
“这不是北角最能打的靓仔清嘛!”
听到自己的外号,林清嘴角微微一抽,但还是保持着冷酷的表情。
“其实,你这么能打,干嘛要跟着温斯顿,整天小打小闹呢。过来帮我忙,他给你多少,我给你双倍!”
当着温斯顿的面前挖墙脚,狗眼真的是一点面子都不给这个昔日的老朋友。
而林清的回答,也是非常不给面子:
“你还不配!”
闻言,狗眼表情一愣,表情不由阴鸷了几分。
当他的视线移到沈威的脸上时,觉得有些眼熟,不由问道:“噢,这个是新来的?”
借由林清扳回一局的温斯顿,心情不错,随口给他介绍道:
“他是阿威,还记得咪咪吗?你第一次帮大嘴李泡的马子?”
“噢喔,咪咪!”狗眼双眼一亮,“我当然记得,第一个帮我舔吉尔的马子嘛。那又怎样?”
此话一出,身后的小弟,非常机灵地淫笑出声。
见状,沈威不由攥紧了拳头,眼神顿时变得锐利了不少,迈前一步,沉声道:
“我还是第一个刺伤你的人,记起来了吗?”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感受到从沈威身上传来的杀气,狗眼不由后退半步,举起双手,往下压了压:
“哇哦,怎么回事,阿威!不用这么大火气吧?”
顿了顿,狗眼面露淫光,故意说道:“我当然记得你。老实说,我得道歉,你的姐姐确实让我爽了一把。”
话音刚落,沈威按耐不住内心的愤怒,恨不得立马上前将狗眼一顿暴揍。
可是,有人抢先一步:
“放你吗的屁!”
话音未落,一旁的温斯顿脚下跨前一步,正好制止了沈威的下一步动作。
温斯顿也不是善茬,伸手指着狗眼,恶狠狠地强调着:
“平分?夜市是我的,少华和仓库是你的,这是社团早就分配好的。所以,你从哪里来的,就滚回哪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