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三七章 意外相遇
一点红来到喊叫之处,果然发现有人要行凶,立刻紧张起来,准备出手救人。
这时,一个膀大腰圆的家伙目露凶光,说道:“弟兄们,快动手吧,做完好回去交差呀。”
一个矮个子说道:“这个女子容貌姣好,把她卖到妓院能得一二十两银子;这个孩子也能卖几两银子,不如留下她母子俩。”
那个秃头满脸都是奸猾相,想了想说道:“好吧,你们把母子俩带走,我把这两个家伙杀了。”
母子俩被带走了,一家人哭喊不止,被强行分开。
原来,这三个家伙都是杀人不眨眼的恶徒,一个是兴浪怪,另外两个是凌空鬼和机灵鬼。在“江湖五鬼”中,只有这两个家伙还活着,依旧为非作歹杀人害命。
兴浪怪举刀正要杀那两个男子,就听一声大喊:“住手!”随着喊声,犹如飞一般地飘落一人,挥剑同兴浪怪打起来。此人正是美精灵一点红。
兴浪怪见来人身轻如燕飘落而下,知道武功非凡,自己不是对手,十分紧张。他一边跑一边喊:“弟兄们快来呀,杀了这个小女子!”
凌空鬼和机灵鬼听到喊声,立刻跑回来,抡起钢刀和一点红打起来。美精灵毫无惧色,和他们三个人混战在一起。几个恶徒尽管三对一,也是本事不济难敌对手,只得落荒而逃。
一点红刚要追杀,被害男子喊道:“恩人,你一走我们可怎么办呀,那些人又要来伤害我们。”
一点红只好站住了,见几个贼人消失在树林里,气得骂了一句。她不敢追杀,害怕那几个家伙再杀个回马枪。
几个被害人眼含泪水,千恩万谢。一点红急忙还礼推辞。
那个年轻男子说道:“恩人,我叫周清林,正赶赴龙河县接任知县。你日后要是去那里,一定要到县衙相见,我要好好答谢你的救命之恩。”
一点红心里一愣,怀疑救错了人,或许这个知县做了伤天害理之事才被追杀。她有些后悔,方才没有弄清楚便出手救人,有些莽撞了。不过,方才情况紧急,不容耽搁,她也是不得不出手。
美精灵面露不悦,问道:“你既然是知县,他们怎么会追杀你们呢,难道有仇有恨?”
“我们不认识那些家伙,何谈有仇有恨?”那个中年男子叹了口气,说道,“小姐,我家老爷早已考中进士,因为无依无靠又没有门路,所以只挂了一个虚职,一直没有任用。这次,龙河县知县空缺,没有人愿意来此赴任,便把我家老爷派到此地接任知县。没想到,竟然在此遭遇强盗,要不是小姐营救,我们必定死在他们手里。”
一点红暗暗地叹了口气,听起来这个知县不是贪官。她说道:“那些家伙不是劫匪,是有意在此截杀你们的。既然没有仇恨,他们又为什么要对你们下手,恨不得杀之而后快呀?”
周清林叹道:“我也说不清楚,听了他们的话语的确是有预谋的,就是要杀我。我有一个预感,那三个家伙虽然不认识,却大有来头,很可能和冯家宝有关系,是受那家伙指使来追杀我的。”
一点红有些明白了,看来这几个家伙是在为别人卖力。她说道:“要杀你们的人我认识,他叫兴浪怪,另外两个同伙是‘江湖五鬼’,都是罪行累累的恶徒。”
她见追杀之人是兴浪怪一伙害人贼,看来雇佣他们的人也不会是好东西。她觉得知县等人所言不会有假,周清林不是祸害百姓的贪官,心里有些安慰。
一点红陪同周清林等人来到大路上,坐着马车护送一段路程才辞别而去。
周清林夫妇千恩万谢,洒泪而别。
……
张云燕听到冯家宝三个字,立刻被震惊了,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寻找了好几年,那个仇人一直没有音信,想不到一点红提到了这个可恨的名字。她立刻询问:“姐姐,你说的那个冯家宝是什么人,他现在何处?”
一点红见云燕妹妹有些异样,感到不解:“不知道那家伙是什么人,听周清林所言是一个恶霸,看来不是好东西。”
张云燕好容易听到了冯家宝的消息,尽管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仇人,也想去查看一番。可惜,那个冯家宝也不知身在何处,深感遗憾。
一点红问道:“妹妹,你怎么了,为什么对冯家宝如此关心呀?”
“姐姐,我义父就是被冯家宝杀害的,至今还没有除掉那家伙,也无处寻找,不知道你所说的冯家宝是不是我的仇人。”
一点红叹了口气:“原来如此,姐姐要是知道此事,一定要问清楚,也好帮助妹妹杀了那家伙。唉,太晚了,实在可惜,日后要是见到那家伙,我一定杀了他。”
不管那个冯家宝是不是杀害义父的仇人,都无处寻找了,张云燕只能暗自叹息。她不再想这件无头案,继续听一点红的遭遇。
……
一点红一路游玩,不知到了哪里,也无意打听,本来就没有目的地,来到哪里都一样。
她有些口渴,见前边有个村庄,想去村里找点儿水喝。忽然,她看见远处荒地里有女子哭泣,心中生疑,便径直走过去。
那个女子擦了一下泪水,起身在树枝上系根绳子,接着便吊上去。
一点红心里咯噔一下:“不好,她要寻死!”美精灵飞身而起落到跟前,立刻抱下那个女子。她问道:“妹妹,你为什么要寻短见呀?”
那个女子一边挣扎一边哭道:“你不要管我,我只有这一条路了,让我死吧……”
“不行,我不能让你死去,快说一说,到底是为什么呀?”
那个女子寻死不成,只得讲了事情原委。
……
此女子是李文秀,就是前文说过被罗玉生救过的那个女子。
母亲早亡,她跟随父亲长大。文秀年龄已大,因为家里穷困,父亲多病,不想出嫁离开亲人,要和父亲相伴为生。
李家租种了叶高升家几亩田地,父女俩每年辛勤劳作,省吃俭用,到头来还是欠下叶家一屁股债。父亲年迈,积劳成疾一病不起,前几天撒手人寰离她而去。
李文秀万分悲痛,在乡亲们帮助下,把父亲草草安葬。她看着空荡荡的屋子,既悲伤又无望,一个弱女子孤孤单单,如何挺起这个家,又如何生活呀?
今天上午,李文秀独自坐在屋里发呆,叶高升带着两个家人走进来。他看看文秀,默默地笑了:“文秀,人死不能复生,不要悲伤了,还是想一想今后怎么办吧。你有什么打算呀?”
“我一个弱女子能有什么打算,和以前一样继续种地,也好有口饭吃。”
“地里的活计太累了,你哪干得了,还是想想别的办法吧。”
“没关系,各种农活我也常干,还比较熟悉。”
“唉,看你这样子真够可怜的,我倒是为你想了一个好出路,不用出力就能过得舒舒服服的。”
李文秀叹了口气:“老爷不要寻开心了,我一个穷女子哪有那种好事呀。”
“老爷还能骗你嘛,的确是件好事,就看你愿不愿意了。这样吧,今后你就作我的外室,只要好好地服侍我,还能愁吃愁穿吗?”
文秀一听,又急又怕:“老爷,这可不行,我宁愿种地受苦,也不能做这种事。”
野狗剩来了气,立刻瞪起眼睛:“老爷完全是为你着想,才让你做外室的,竟然把好心当成了驴肝肺,真不识抬举。好吧,不答应就算了,我决不勉强,把欠下的债立刻还清,然后接着种地吧。”
“我……我爹爹刚去世,家里一贫如洗,哪能还得起呀。还请老爷宽限一些日子,等收了庄稼,我一定尽力还债。”
野狗剩瞪着文秀,冷笑一声:“那就怪不得我了,欠债还钱乃是天经地义之事,你既然不能偿还债务,就以身抵债吧。今后,我来到你家要乖乖地听话,好好地服侍,等还清债务后尽随你意,想做什么老爷都不干预。”
“老爷,这……不行呀!”
“你欠债不还,有悖法理,以身抵债是理所应当的,行与不行由不得你自作主张,就这么定了。我现在就让人来收拾一下屋子,送些家具被褥等所需之物,今晚就过来,好好准备吧。你要是不把我服侍得舒舒服服的,就是找不自在,不会有好结果的。”
李文秀吓得浑身颤抖流下泪水,连声哀求,祈求叶老爷能放过自己。
叶高升哼了一声,没有理睬,起身就走。他还没有出门,又转过身来,劝道:“你不要死心眼了,人活着不就是图个吃穿不愁轻松快乐嘛,陪伴老爷就能享福了。这是多好的事呀,不要那么固执,还是想开一些吧。”说完,野狗剩带着家人扬长而去。
时间不长,叶家人果然搬来了家具被褥等物品,又把屋里屋外收拾一遍,粉刷一新,破旧的房屋已经大变样。看来,野狗剩对李文秀真是迷恋,要在这里安家了。
这时,一个膀大腰圆的家伙目露凶光,说道:“弟兄们,快动手吧,做完好回去交差呀。”
一个矮个子说道:“这个女子容貌姣好,把她卖到妓院能得一二十两银子;这个孩子也能卖几两银子,不如留下她母子俩。”
那个秃头满脸都是奸猾相,想了想说道:“好吧,你们把母子俩带走,我把这两个家伙杀了。”
母子俩被带走了,一家人哭喊不止,被强行分开。
原来,这三个家伙都是杀人不眨眼的恶徒,一个是兴浪怪,另外两个是凌空鬼和机灵鬼。在“江湖五鬼”中,只有这两个家伙还活着,依旧为非作歹杀人害命。
兴浪怪举刀正要杀那两个男子,就听一声大喊:“住手!”随着喊声,犹如飞一般地飘落一人,挥剑同兴浪怪打起来。此人正是美精灵一点红。
兴浪怪见来人身轻如燕飘落而下,知道武功非凡,自己不是对手,十分紧张。他一边跑一边喊:“弟兄们快来呀,杀了这个小女子!”
凌空鬼和机灵鬼听到喊声,立刻跑回来,抡起钢刀和一点红打起来。美精灵毫无惧色,和他们三个人混战在一起。几个恶徒尽管三对一,也是本事不济难敌对手,只得落荒而逃。
一点红刚要追杀,被害男子喊道:“恩人,你一走我们可怎么办呀,那些人又要来伤害我们。”
一点红只好站住了,见几个贼人消失在树林里,气得骂了一句。她不敢追杀,害怕那几个家伙再杀个回马枪。
几个被害人眼含泪水,千恩万谢。一点红急忙还礼推辞。
那个年轻男子说道:“恩人,我叫周清林,正赶赴龙河县接任知县。你日后要是去那里,一定要到县衙相见,我要好好答谢你的救命之恩。”
一点红心里一愣,怀疑救错了人,或许这个知县做了伤天害理之事才被追杀。她有些后悔,方才没有弄清楚便出手救人,有些莽撞了。不过,方才情况紧急,不容耽搁,她也是不得不出手。
美精灵面露不悦,问道:“你既然是知县,他们怎么会追杀你们呢,难道有仇有恨?”
“我们不认识那些家伙,何谈有仇有恨?”那个中年男子叹了口气,说道,“小姐,我家老爷早已考中进士,因为无依无靠又没有门路,所以只挂了一个虚职,一直没有任用。这次,龙河县知县空缺,没有人愿意来此赴任,便把我家老爷派到此地接任知县。没想到,竟然在此遭遇强盗,要不是小姐营救,我们必定死在他们手里。”
一点红暗暗地叹了口气,听起来这个知县不是贪官。她说道:“那些家伙不是劫匪,是有意在此截杀你们的。既然没有仇恨,他们又为什么要对你们下手,恨不得杀之而后快呀?”
周清林叹道:“我也说不清楚,听了他们的话语的确是有预谋的,就是要杀我。我有一个预感,那三个家伙虽然不认识,却大有来头,很可能和冯家宝有关系,是受那家伙指使来追杀我的。”
一点红有些明白了,看来这几个家伙是在为别人卖力。她说道:“要杀你们的人我认识,他叫兴浪怪,另外两个同伙是‘江湖五鬼’,都是罪行累累的恶徒。”
她见追杀之人是兴浪怪一伙害人贼,看来雇佣他们的人也不会是好东西。她觉得知县等人所言不会有假,周清林不是祸害百姓的贪官,心里有些安慰。
一点红陪同周清林等人来到大路上,坐着马车护送一段路程才辞别而去。
周清林夫妇千恩万谢,洒泪而别。
……
张云燕听到冯家宝三个字,立刻被震惊了,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寻找了好几年,那个仇人一直没有音信,想不到一点红提到了这个可恨的名字。她立刻询问:“姐姐,你说的那个冯家宝是什么人,他现在何处?”
一点红见云燕妹妹有些异样,感到不解:“不知道那家伙是什么人,听周清林所言是一个恶霸,看来不是好东西。”
张云燕好容易听到了冯家宝的消息,尽管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仇人,也想去查看一番。可惜,那个冯家宝也不知身在何处,深感遗憾。
一点红问道:“妹妹,你怎么了,为什么对冯家宝如此关心呀?”
“姐姐,我义父就是被冯家宝杀害的,至今还没有除掉那家伙,也无处寻找,不知道你所说的冯家宝是不是我的仇人。”
一点红叹了口气:“原来如此,姐姐要是知道此事,一定要问清楚,也好帮助妹妹杀了那家伙。唉,太晚了,实在可惜,日后要是见到那家伙,我一定杀了他。”
不管那个冯家宝是不是杀害义父的仇人,都无处寻找了,张云燕只能暗自叹息。她不再想这件无头案,继续听一点红的遭遇。
……
一点红一路游玩,不知到了哪里,也无意打听,本来就没有目的地,来到哪里都一样。
她有些口渴,见前边有个村庄,想去村里找点儿水喝。忽然,她看见远处荒地里有女子哭泣,心中生疑,便径直走过去。
那个女子擦了一下泪水,起身在树枝上系根绳子,接着便吊上去。
一点红心里咯噔一下:“不好,她要寻死!”美精灵飞身而起落到跟前,立刻抱下那个女子。她问道:“妹妹,你为什么要寻短见呀?”
那个女子一边挣扎一边哭道:“你不要管我,我只有这一条路了,让我死吧……”
“不行,我不能让你死去,快说一说,到底是为什么呀?”
那个女子寻死不成,只得讲了事情原委。
……
此女子是李文秀,就是前文说过被罗玉生救过的那个女子。
母亲早亡,她跟随父亲长大。文秀年龄已大,因为家里穷困,父亲多病,不想出嫁离开亲人,要和父亲相伴为生。
李家租种了叶高升家几亩田地,父女俩每年辛勤劳作,省吃俭用,到头来还是欠下叶家一屁股债。父亲年迈,积劳成疾一病不起,前几天撒手人寰离她而去。
李文秀万分悲痛,在乡亲们帮助下,把父亲草草安葬。她看着空荡荡的屋子,既悲伤又无望,一个弱女子孤孤单单,如何挺起这个家,又如何生活呀?
今天上午,李文秀独自坐在屋里发呆,叶高升带着两个家人走进来。他看看文秀,默默地笑了:“文秀,人死不能复生,不要悲伤了,还是想一想今后怎么办吧。你有什么打算呀?”
“我一个弱女子能有什么打算,和以前一样继续种地,也好有口饭吃。”
“地里的活计太累了,你哪干得了,还是想想别的办法吧。”
“没关系,各种农活我也常干,还比较熟悉。”
“唉,看你这样子真够可怜的,我倒是为你想了一个好出路,不用出力就能过得舒舒服服的。”
李文秀叹了口气:“老爷不要寻开心了,我一个穷女子哪有那种好事呀。”
“老爷还能骗你嘛,的确是件好事,就看你愿不愿意了。这样吧,今后你就作我的外室,只要好好地服侍我,还能愁吃愁穿吗?”
文秀一听,又急又怕:“老爷,这可不行,我宁愿种地受苦,也不能做这种事。”
野狗剩来了气,立刻瞪起眼睛:“老爷完全是为你着想,才让你做外室的,竟然把好心当成了驴肝肺,真不识抬举。好吧,不答应就算了,我决不勉强,把欠下的债立刻还清,然后接着种地吧。”
“我……我爹爹刚去世,家里一贫如洗,哪能还得起呀。还请老爷宽限一些日子,等收了庄稼,我一定尽力还债。”
野狗剩瞪着文秀,冷笑一声:“那就怪不得我了,欠债还钱乃是天经地义之事,你既然不能偿还债务,就以身抵债吧。今后,我来到你家要乖乖地听话,好好地服侍,等还清债务后尽随你意,想做什么老爷都不干预。”
“老爷,这……不行呀!”
“你欠债不还,有悖法理,以身抵债是理所应当的,行与不行由不得你自作主张,就这么定了。我现在就让人来收拾一下屋子,送些家具被褥等所需之物,今晚就过来,好好准备吧。你要是不把我服侍得舒舒服服的,就是找不自在,不会有好结果的。”
李文秀吓得浑身颤抖流下泪水,连声哀求,祈求叶老爷能放过自己。
叶高升哼了一声,没有理睬,起身就走。他还没有出门,又转过身来,劝道:“你不要死心眼了,人活着不就是图个吃穿不愁轻松快乐嘛,陪伴老爷就能享福了。这是多好的事呀,不要那么固执,还是想开一些吧。”说完,野狗剩带着家人扬长而去。
时间不长,叶家人果然搬来了家具被褥等物品,又把屋里屋外收拾一遍,粉刷一新,破旧的房屋已经大变样。看来,野狗剩对李文秀真是迷恋,要在这里安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