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新就提了柳条筐在那里摘了许久,不打算拿出去分享,只想着自己吃。他可不是史前人类,没纳鲁那种大方到一条鸡腿也要拿来分而食之的伟大情操。说白了,孙志新就跟绝大多数八零后一样,骨子里往外透着人性的自私。圣母?原本孙志新就对这玩意儿嗤之以鼻,现在自己都活下去的情况下更是圣母不起来。
    接着又发现了竹子,很诡异的生长在一片潮湿的地壤里。还是那种巨大的楠竹和一些细小一些的竹子品种混和生长,虽然生得并不广博,但也形成了一小片竹林。这就很诡了,按道理说竹子不应该长在这种气候里,虽然它生长的那个地方确实适合竹子喜阴喜湿的生长条件,但真正看到它们的时候还是很让孙志新吃惊。因为他看到了不少亚热带,少量热量植物,理论上来说竹子不应该生长在这里,可它又确实出现了。回头一想,热带地区也有大量竹子的,这才释然。
    有竹子就代表着有竹筒,有竹叶茶,有竹笋,这玩意儿用处多了,简直无法一一细举。同时它的周围更会伴生大量的其它的伴生物,便如竹石花,竹节虫,地衣,全是可以食用的美味。如此就相同于发现了不少的资源,哪能不让孙志新喜得抓耳挠腮?不过他没打算现在就动用它,时机到了再说。
    接下来发现的就真让孙志新觉得诡异了,他看到了一种色彩斑斓的树蛙,懒洋洋的趴在树叶上,看孙志接近了照样爱理不理的。孙志新瞪着它,只觉得心里发毛。这种树蛙他虽然记不得名字,但却认识。因为书上说得有,电视里动物世界也说得有,这家伙体型小,色彩大红大绿的艳得出奇,皮肤上分泌得有一种毒素着实的危险。它可以松驰肌肉,让中毒的动物呼吸困难,小型的可以秒杀,大型的一个钟头里也可以搞定,是列为世界上危险的千种生物之一上过图谱的。它在前世的时空是生活在南非那边的热带雨林里,在这里被孙志新见到,活活诡异得很。
    孙志新放过了它,绕过继续前行。过不多阵又发现几只,还是那般懒洋洋的仗着皮肤带毒而有持无恐。孙志新便怒了,他才二十一岁,依然是个飞扬跳脱的性子,不然哪能跟纳鲁天天上演全武行打得那么来劲?当即就觉得一只青蛙也敢小瞧自己,爷就给你个下马威,有毒也捉回去折磨!
    用技条编了个小笼子,当真孩童心性大起的去捉了五、六只来装进去。提着一看,嘿,红红绿绿的鲜艳得很,还真挺好看。回头送给布库玩,关笼子里观赏,别碰到它的皮肤就是了。
    接下来就没有发现什么好东西,好多都似认识非认识,眼睛看着它的时候脑里会涌出无数的念头,但想要清晰的捕捉住一个的时候,又发现其实什么有用的都没有留下。
    似得非得的感觉很是让人气闷,孙志新提着个装着树蛙的笼子到处乱走,听着周围不远的地方人声欢笑,大家都在寻找蘑菇的声音声音,更是不爽。原始人心思纯朴,每一个为了生存都会很主动的干各种力所能及的活。在他们纯洁的心里想来,别人也应该是这样,所以没有人觉得孙志新在偷懒,他们甚至觉得孙志新是在寻找新的蘑菇品种。
    孙志新确实是在寻找,但想要找的东西很多,具体也说不上来。正是由于这种漫无目的的寻求机遇一般的探索方式,接下来的时间他一无所获。直到时间已经差不多,大家都该回去而传来鸣金收兵的信号时孙志新已经走得比较远了,来到一个小山坡脚下。
    那里,长满了一片或是挂着籽,或是还开着蓝紫色小花的草。
    孙志新一看到就这个笑了,终于劳有所获,而且还是很大的收获!
    作者有话要说:猜猜是啥,猜到有奖。
    奖品为中年不良胡子大叔热吻一枚!
    20
    20、纳鲁受伤 01
    那种植物史前人不认识,孙志新却是认得,正是有鼎鼎大名的,包括现代都还在普遍运用的东西:亚麻!
    亚麻是一年生草本植物,茎干及根饱含亚麻纤维。它不仅是人类最早用来做衣服的材料,到了今天仍在继续使用,其良好的透气性、吸汗吸水性、不沾防尘性、防静电性,深得喜欢自然舒适的人的喜爱,仅在衣物运用方式就深入各个方方面面。找到这样的东西,让孙志新如何能不欣喜发狂?
    亚麻的发现,意味着从此能穿上衣服,简直是一个让人激动得发抖的发现!
    别的高段处理它的办法孙志新不会,可最原始最简单的那种他却会,正好运用在目前极端落后的时空里。
    拜没事喜欢到处瞎晃的爱好所赐,两年前孙志新曾去过云南。而云南的布朗族妇女现在都还保留着这种用最原始的工艺纺纱织布的技艺。当时孙志新正是因为好奇,是正正冲着那种古老而历史悠久的技艺而去的。试想,他一个历史系学生,又生了个野性子喜欢瞎跑,听到有这种具有很长历史的东西,如何能不感兴趣?所以他不仅乐呵呵的去了,还在当地住了一星期考查,甚至亲手用最古老的纺坠纺过一团子亚麻线,还亲手用古老的腰机织过亚麻布。
    当然,只织了一寸左右孙志新就差点为那可怕的速度及低下的效率而发疯,年青人真正有耐性的没几个,孙志新那会儿也才刚满二十岁,所以织了一寸左右不到的长度就颓然放弃。他本打算亲手织块方巾给自己才认识半路女友的说……一上午只织出一寸不到,他就果断的放弃,还不如去精品店买块牌子货。
    毕业亲手去操作实践过,因此孙志新不仅会纺纱,还会织布,更是恰到好处的会最古老的工艺,一切纯手工,工具简单到极至,与任何需要高端设备的技术无关。简直就像打麻将说的那样:听牌听得早,不如听牌听得巧。我这儿刚听呢,你就把炮牌打出来了。一切都恰到好处!
    是以孙志新疯狂的扑上去拨了一大堆亚麻当样品,神魂颠倒飘飘欲仙的足不沾地往回飘,差点儿连树蛙笼子都忘在原地。还好他走了几步才想起是给布库的礼物,这才又倒回去拿,如此又引出另一件事。
    回到营地他就将亚麻泡在水里,因为也没有别的条件,所以只能用露沤法去除胶质,还原出亚麻纤维来。
    同行回来的人都看着他抱着一捆杂草当宝贝,脸上的表□仙欲死,就只有眼瞳子黑漆漆的贼亮,像点燃了两只火把在眼睛里,唰唰的往外喷光芒,让看到的人一个个的全都看得心生寒气。还好他们不知道什么神经病,也不知道有猥琐帝这个词,同时也没有神经病医院这种高级东西,不然孙同学肯定马上就会被众人捆起来送到那里去疗养。
    如此心不在蔫,做晚饭的时候自然大失水准,眼睛一直往河边水滩上泡着的亚麻上瞄呢,水烧干都忘了,差点把食物烧焦。最后焦是没焦,不过那味道肯定不咋地。
    把心神收束回来正打算补救,打猎的猎人们回来了,还抬回来一个伤员,正是纳鲁。
    有个女人一脸惊慌的冲进帐蓬,惊慌失措的乱叫一通:“吉玛!笋……笋子心,你的鲁玛受伤了!”
    孙志新正神游千里还来及收回来,茫然问:“笋子心是什么东西?谁的鲁玛?”随即迅速反应过来,笋子心可不就是自己么,被叫走了调才变成这样。而自己的鲁玛,可不就是纳鲁!
    那女人还在道:“族长受伤了,被人抬回来。”
    孙志新大惊,猛地往帐蓬外窜去。且不要说纳鲁是他目前要紧巴着的长期饭票,更别说这几天的相处,心里起了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隐隐已经有点把他当朋友,也是亲人对待。听那女人这样一说,只惊得心里七零八落,跑着步都发现腿是软着的。
    快速奔向人群,就看着一群人围在营地中间围了个水泄不通。
    “让开!”情急之下吼的是中文。没人能听懂,意思倒猜得到,人群之中就让出一条通路。
    孙志新手脚发软的奔过去,只瞧见纳鲁躺在地上,整条右腿上全是血。不仅这样,光裸的上身、手臂,脸上也浅得有血滴。手掌更是因为捂伤口的原因全是血!虽不是血肉模糊倒也当真是是鲜血淋漓,整个形像看起来只会让人不安。
    孙志新走过去,颤声叫道:“纳鲁?”
    纳鲁有些虚弱的睁开眼,迎面对上孙志新关切的眼光,呼吸微微一停,跟着强自扯开一个安慰的笑:“不要紧,还活着没死。”
    有那么一刹那,孙志新不知道自己心里涌起什么样的情绪,又想发怒,又想发狂,想抓起来他暴打一顿,又想拥有神仙般的力量,一道仙尘洒下去就可以让他健康强壮的重新站立起来。
    纳鲁的右腿伤口上裹着一张叶子,还好死不死的就是今天发现的那种芋头叶片。外面用草茎包着,那血还在快速的往外冒,一道道血痕不停从叶片下涌现,瞧着触目惊心。
    孙志新解开叶片,立即就瞧见那道狰狞的伤口。旁边的人跟着倒吸了口气,猎人们则愧疚不安的看着纳鲁,又看向孙志新。奥格束手站在一边,惊得脸色苍白,一切关切的看着父亲,恨不得受伤的就是自己。布库早已经放声大哭,尖声一直叫着着帕帕,又被人死死抓住不让靠近。
    孙志新用力深吸了口气,强自让自己被震动得翻腾不休的心情沉静下来,沉声问:“医生呢?嗯,医师,医者,巫医,治疗师,都行,族里有吗?”
    智者奥瑞克挤过来,脸上早没了那种装深沉的表情,而是脸带慌乱,又强自压制着不想让人看出来。族长受伤,对于整个部族来说一件非常严重的事件!整个部族无论是谁受伤,就意味着整个部族都受到打击,族长受伤带来的打击就更甚。奥瑞克看得多了,由小伤变成大伤,不治而亡的例子数不胜数,纳鲁腿上这个大口子血流不止,无论怎么看不乐观。而随着高温天气极易引发的热病……那是救不回来的。
    奥瑞克惊得声音都变得沙哑:“族里没有巫医。我会一些药草,恐怕来不及。”
    “去采!马上就去采!”孙志新镇定的道,听了奥瑞克的话知道没有任何援助,他反而变得更加镇定。有些人平常做事不经大脑,可真正大事发生的时候反而会迅速镇定,孙志新显然就是那种彪悍类的。
    奥瑞克呼喊了几声,强自撑起年老的身体带人去采药,除了他,别人都不认识。
    危机之下,孙志新的脑子转得前所未有的快。
    “布库,去拿我熬好的盐来。再把陶锅洗干净,越干净越好,烧一锅开水。明白吗?”
    布库还在放声大哭,孙志新厉声喝道:“哭个屁!快去!”
    布库吓得收了声,只控制不住的哽咽。又看着脸色从来没有像这般狠厉的孙志新,迈动着两条小短腿跑去帐蓬按孙志新的吩咐办事。
    “奥格,你去采河滩边上那种会锯伤人的草藤,马上去!”
    奥格颤了一下,低头看看地上的纳鲁,抿着嘴火速冲向河滩。与他交好的人也不迟疑,跟着奔向河滩。
    孙志新抬头看看天色,冷静的问道:“今天被大黑玛蚁咬伤的是谁?”
    “我……”有个一头灰白头发的少年站出来怯声道。一边答话,一边下意识抚摸被咬得肿起来的手腕。
    “还记得那些玛蚁在哪里吗?”
    “记得。”
    “很好。鲁高因机灵,你带着他找到那个地方,捉些蚂蚁回来。越大个越好,越多越好,一定不要弄死了。”
    少年没听明白孙志新意图,但现场气氛压人,只点点头,叫上鲁高因就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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